云南省“人口-组织密度”分析
何其多
人口的单位密度亦称为单位-人口比(RU-P),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范围内每百万人口拥有的单位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全社会的组织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RU-P=基本单位数/人口总量)。人口单位密度的衡量指标包括法人单位密度、企业单位密度和产业活动单位密度三个,其中,人口企业单位密度和产业活动单位密度能够较好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2001年,云南省人口总量为4287万人,接近浙江省4613万人的人口总量,但云南省法人单位数仅为9.83万个,而浙江省的法人单位数高达35.99万个,3.66倍;同期,另一沿海发达省份江苏省的人口为7355万人,法人单位数为40.23万个,人口是云南省人口的1.72倍,而法人单位数则是云南省的4.09倍,足见云南省与沿海发达省份之间的巨大差距。从全国的数据来看,2001年全国人口规模为127627万人,拥有法人单位数510.7万个,人口规模是云南省的6.44倍,而法人单位数则是云南省的51.95倍,与全国算术平均水平差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
通过计算,2001年人口-单位密度仅为23(即每百万人仅拥有23个单位),远远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与沿海发达省份江苏省和浙江省相比,2001年江苏省的人口-单位密度为55,而浙江省更是高达78,分别是云南省的2.39倍和3.39倍。人口-单位密度计算结果表明,云南省社会组织能力低下,组织创新能力相当薄弱,社会体系缺乏组织制度外部性所带来的额外好处,已经形成提高经济效率的制度瓶颈。
2001年云南、江苏和浙江三省法人单位与人口对比
从经济体系内部看,2001年云南省企业法人单位数为4.56万个,全国企业法人单位数
为302.6万个,江苏和浙江两省的企业法人单位数分别为29.70万个和26.14万个,分别是云南省企业法人单位数的6.51倍和5.73倍。云南省人口-企业单位密度指标为9,全国平均人口-企业单位密度为24,是云南省的2.67倍。同期,江苏省和浙江省的人口-企业单位密度分别为40和57,分别是云南省的4.44倍和6.33倍,云南省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的企业化进度和经济增长基本差距由此可见一斑。
2001年,云南省人口的法人单位密度为22.94,而同期全国的平均水平为40.02,云南省人口的法人单位密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32%。同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的江苏省和浙江省的人口的单位密度分别为54.7和78.02,分别是云南省的2.38倍和3.4倍。
从企业法人单位角度分析,2001年,云南省人口的企业法人单位密度为10.64,而同期全国平均人口的企业法人单位密度为23.71,是云南省的2.23倍。与发达省份相比,江苏和浙江两省人口的企业法人单位密度分别为40.38和56.67,分别是云南省的3.8倍和5.33倍。
从产业活动单位方面分析,2001年,云南省人口的产业活动单位密度为38.6,而同期江苏和浙江两省人口的产业活动单位密度分别为65.58和93.5,分别是云南省的1.7倍和2.42倍。
2001年云南、江苏和浙江三省人口的产业活动单位密度比较
单位增长不能与人口增长保持平衡:自1996年至2001年,云南省年均人口增长率高达10.94%,而同期的年均企业法人单位增长率仅为2.96%,人口增长率是企业法人单位增长率的3.7倍。与江苏省和浙江省相比,两省年均人口增长率分别为2.41%和3.77%,分别
1996-2001年云南、江苏和浙江三省人口年均增长率和企业法人单位年均增长率对比
远远低于企业法人单位年均增长率9.88%和6.36%的7.47和2.59个百分点。
云南省与江苏省和浙江省相比,单位增长与人口增长呈现出这样两个明显特征:(1)、云南省人口增长率高于同期的企业法人增长率,而江苏省和浙江省的人口增长率则低于企业法人单位年均增长率,表现出云南省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畸形关系和反可持续发展的恶性循环;(2)、数据背后反映出云南省人口的组织创新能力相当差,人们建立和发展属于自己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低下。 |